观察 | 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启动!长三角医院如何把握政策窗口期?

政策背景:

三年行动,剑指基层医疗质量短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神经末梢”,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重要职能。然而,基层医疗质量参差不齐、服务规范性不足的问题长期存在,成为制约分级诊疗制度落地的关键瓶颈。

2026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质量系统化提升工程。文件明确:通过压实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意识等举措,到2026年底先覆盖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大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7年底扩展至其余基层机构,2028年形成长效机制。


核心目标:

三年分步走,2028年全覆盖

此次行动明确了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01

第一阶段(2026年底)

先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02

第二阶段(2027年底)

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3

第三阶段(2028年10月-12月)

总结巩固,系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评估目标达成情况,推动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善长效机制。


实施范围:

城乡有别,医共体为农村核心抓手

政策针对城乡不同特点,明确了差异化推进路径:

01

农村地区

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逐步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02

城市地区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的,以“区社一体”整体纳入实施范围,逐步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


九大任务:

构建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

行动聚焦基层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9项工作任务,涵盖制度、人员、诊疗三大维度

01

制度层面

1.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医联体内成立由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02

人员层面

2. 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药品临床应用指南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

03

诊疗环节层面

3. 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控制,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巡诊等健康管理服务。

4. 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重点强化急危重症患者早期识别和转诊衔接。

5. 促进规范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重点保障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用药安全,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开具标准。

6. 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推动医联体内检验检查资料共享、结果互认,落实危急值报告制度。

7. 改进护理服务质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8.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严格执行清洁消毒、手卫生、无菌操作等规范,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9. 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规范住院诊疗行为和病历书写,严格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和术前讨论制度。

行动还细化了39条自查整改内容,供各地参考使用。


长三角视角:

联盟成员的双重机遇

政策针对城乡不同特点,明确了差异化推进路径:

01

对县域牵头医院的机遇

县域医共体作为此次行动在农村地区的核心组织单元,牵头医院肩负“负总责”的主体地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先行区,可率先对标39条自查整改内容,形成可复制的质量改进路径。

02

对城市医院的机遇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模式牵头医院负总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城市医院在帮扶县域和社区卫生机构的过程中,将深度参与基层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

03

联盟平台的协调价值

联盟可发挥区域协同优势,组织成员单位参与标准细化讨论,推动形成长三角特色的基层质量管理制度范本。将本行动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协同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结语
       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是继县域医共体建设指导意见之后,国家层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行动目标明确、路径清晰、任务具体,为长三角地区深化区域医改协同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抓手。

参考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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